一樣,先講老百姓感言:男主角好帥呀,Gregory Peck(飾演替黑人辯護的律師 Atticus Finch)正義凜然又斯文、文明的形像我想真的深植人心,在2004年美國電影學會評選一系列的「百大」之中,這個角色於百大英雄榜上有名,甚至力壓了詹姆士龐德和印第安那瓊斯。藉著良善、道德的宣揚,英雄他當之無愧。

《梅崗城故事》一書來自神祕的Harper Lee,此作家一生僅出版過這一本小說,出版完也形同消失人間。而這部小說已經是美國基本教材,可見其重要性。透過兒童的視野來看整個故事,更讓人感到那股不可抗拒的正義和良善力量,以及純真、無辜的讓我們都自慚形穢。

劇中一開始小女孩以一種「男性化」的頑童形象出現,其實用「男性化」有失公正,她大概是因為和哥哥、鄰居幾個男孩玩在一起,所以她也變得不是所謂的lady。還記得她上課第一天穿上裙子時候的彆扭和不舒服,真的很可愛。

女孩天真的問:「為什麼殺死模仿鳥有罪?」
帥氣正直律師老爸:「模仿鳥從不危害人類,牠不會偷吃稻穀,只是自顧自地一直唱著歌,殺死沒有罪的鳥,就是有罪。」

以這樣一個很簡單的邏輯挪用到美國史上最聲名狼藉的歷史:種族奴隸制度-也就是黑人的身上,當時自以為操恃著正義、天命、優越的人們,大概才是所謂的罪人吧。

 

老實說,美國真的不是我們台灣人一直認為的美國。也許我們被現代、後現代影響太深,甚至我們也位處於某種邊陲地帶便不自覺也懷起了美國夢,但美國本土中的那種嚴謹、壓迫在早期歷史上層出不窮。像是「清教徒」這個詞我第一次聽到還以為就是虔誠相信上帝的人;因為以前的我一直以為美國就是很開放、自由、個人主義的國家;而從「清教徒」這麼早的時期(從歐洲移民至新大陸-美洲-的時期算是美國很初期的階段)就開始了以群體來壓迫個人、以唯一價值斷定所有好壞,法律也許與宗教並行-因為他們認為自己是虔誠的,卻在那種虔誠中迷失了自我、又從壓迫自我到壓迫別人;這就有點像以前林文淇舉的例子:曾經有學生要求系辦將英國文學、美國文學列入必修,但教授們覺得這無必要,學生們覺得很不滿,教授們還是覺得沒甚麼必要,聊了之後才發現,這群學生其實也並不是熱愛英國、美國文學,他們只是覺得這很重要,於是逼迫自己修,自己修得這麼痛苦,就也想逼迫其他同學也要修;從前很難想見美國有如此的面貌。

而種族奴隸制度就更不用講了,其中的殘忍、冷酷、變態...比起現在殺人魔殺人有過之而無不及。我本人現在論文寫作在研究一本名為《Beloved》的小說,研究這本小說之後,我才發現種族奴隸制背後種種的脈絡和複雜的結構,也更能感覺到其中一中無以言喻的痛苦和悲傷。而《梅崗城故事》不是在為當時白人僅有的一絲人性辯解,相反地,我倒是覺得它修復了雙方的創傷,也給了我們這些後人一股正面的力量。要知道,一味沉浸在歷史的痛苦之中,即使我身為後人沒有經歷過那些事件,但光是閱讀就膽戰心驚;陷得愈深之後,我也許也墜入了那群永遠走不出創傷的族群黑洞中。但《梅崗城故事》伸出援手將我拉回,其中人性的邪惡面還在,但新的世代的天真和良善一方面可算是無知,另方面卻也是一種新的滋長;過去不會隨意被抹去,傷痕也依舊,只是由新的人來呵護著、照顧著,也許能夠漸漸淡去。

 

雖然是黑白片,但很好看、很必看。

(這篇影評拖了差不多三個禮拜...卻在我想打《竊聽風爆》的影評之際,我選擇先把這篇寫完,想當然,《竊聽風爆》就又要延後了...。)

(最近看蠻多電影,不過一直提不起勁寫甚麼東西,我不想把影評寫得是官方影評,要有個人的味道嘛,希望是香的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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